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生物医药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院、中心、室):

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科提升工程对实验室安全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我院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的聘任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德才兼备、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把人品好、作风正、能力强、敢担当、能干事、群众公认度高的人选拔任用到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优化、充实学院管理人员整体结构,为学院的科学发展和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聘期

1.聘任岗位:

实验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岗位职责:

实验中心主任:协助分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副院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学院实验中心的工作,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

实验中心副主任: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做好实验室相关工作。

3.聘任期:与学院各系主任、副主任聘期相同。

三、聘任资格

1.经学校人事部门备案的我院在岗教职工;

2.政治思想觉悟高,品德好,廉洁自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公益事业,团结合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

3.中心主任要求在生物医药领域科研与教学有较高造诣、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中心副主任原则上从教辅岗教职工中聘任,要求具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

4.职称要求:

实验中心主任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青百A人员),副主任无职称要求。

5.年龄要求:退休前至少能任满聘期;

6.身体健康。

四、聘任程序

(一)预备人选推荐及自荐

各系(院、中心、室)酝酿预备人选,以基层单位的名义向学院提名建议人选;符合聘任资格的教职工也可进行个人自荐。

推荐组织或个人(自荐),需分别填写《生物医药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推荐表》(见附件1)或《生物医药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个人自荐表》(见附件2),打印签名后,于2022年1月18日前交到党政办公室王智杰同志处。

(二)资格审查

2022年2月22日前,学院对所有推荐、自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人选

2022年2月28日前,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和资格审查结果,学院进行讨论决定聘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下文正式聘用。

生物医药学院

2022年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生物医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增加“品德素质评价”部分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生物医药学院院长助理聘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