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室)资产管理员及全体教职工:
为落实学校《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数据专项治理与系统融合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配合学校总务、设备、国资三套系统数据向国资平台统一迁移融合,做好学院资产认领、调拨和报废处置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压实资产管理责任,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员信息
各系、中心(室)资产管理员名单(附件1),因岗位变动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员信息的实验室,请及时联系学院实验中心更新,确保资产日常管理职责清晰、顺畅衔接。
二、全面开展资产清查与认领核对
本次工作统一在学校国资平台“数据治理”模块开展,请严格按照《广工数据治理操作指南》(附件2)完成核查。
1. 管理员统筹核查:各实验室资产管理员登录国资平台,对本实验室全部在账资产逐项核对认领和使用人初步确认,落实到具体使用人。重点核对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归属实验室等核心信息,使用地点须细化到具体实验室,不得跨院级单位擅自修改。对权属存疑、信息异常的资产登记汇总后报送学院处理。
2. 教职工实名认领确认:各位教师登录国资平台,确认本人名下资产。仅可修改存放地点、院内科室及实验室信息;涉及使用人变更、跨单位资产划转不得自行修改,及时反馈至本实验室资产管理员统一汇总处理。
三、规范资产调拨,厘清资产实际权属
因人员调动、机构调整,出现资产账面归属与实际使用不一致的,按以下流程办理:因人员调动、机构调整导致资产账面归属与实际使用不一致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发现名下资产实际归属其他单位,或本单位存在外单位资产、已调离人员遗留资产的,应及时向实验室资产管理员反馈,由管理员登记汇总。
2.需办理调拨的资产,由实验室填写《广东工业大学资产调拨单》(附件3),经调出、调入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未完成正式调拨的,资产仍归原单位,管理责任由原单位承担。
四、报废处置业务阶段性调整说明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集中认领期间暂停资产报废处置业务:
1.已提交报废申请并交齐纸质审批表的,无需重复提交。
2.已提交申请但未交纸质审批表的,请于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至学院,由学院汇总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逾期未交的,申请将被退回,后续需在数据治理完成后重新申请。
集中认领结束后,资产报废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五、工作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
1. 集中认领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各系、中心(室)完成国资平台资产核对和认领,以系统数据作为核验依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 核验处理阶段(2026年12月):配合学校完成资产数据核验,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请系、中心(室)按时完成工作,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准确。对因未及时认领或填报不实造成账实不符、资产遗失等问题的,后续在审计、巡查中发现问题,将按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生物医药学院资产管理员表
附件2:广工数据治理操作指南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资产调拨单
生物医药学院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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