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展示生物医药学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生物医药学院202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一)优秀毕业生
分别评选本科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学校优秀毕业生将按照学院评选排序结果推荐。可同时参评优秀毕业生和东璧之星。
(二)东璧之星
包括党员之星、学业之星、科创之星、自强之星、实践之星与文体之星。只能参评一类东璧之星,每类东璧之星不设具体名额。
三、评选条件
参见《生物医药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4月15日—4月21日)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生物医药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另附电子生活照1张(个人独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勿提交证件照、自拍照)、1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1份(包含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及所获荣誉等)。
材料收集方式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及初评(4月21日—4月24日)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本科毕业生评优小组原则上应包含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研究生毕业生评优小组成员原则上包含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学院副院长、导师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评优小组对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事迹材料属实且符合条件,对参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初评并公示,对参评“东璧之星”候选人进行评选。
(三)终选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终选答辩活动,评选出生物医药学院2026届本科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的毕业生代表。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毕业班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在申报评选过程中,严禁材料弄虚作假,对经核实确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个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其他说明
学院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有以下原因者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及“东璧之星”荣誉称号。
1.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其它与本评审要求相违背的原因。
未尽事宜,由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物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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