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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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体教职工:

《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以下简称章程)已于2026年第11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发布在学院官网内部公文平台,为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术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的核心作用,根据章程相关规定,学院将开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良好,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无学术不端行为及违纪违法记录;

(二)在生物医药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拥有良好学术声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热爱学院事业,关心学科发展,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正常履行委员职责;

(四)身体健康,全职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五)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学术评议和决策工作。

二、候选人构成要求

(一)候选人需覆盖学院所有专业,保证学科代表性;

(二)不担任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的专任教授、研究员,不少于候选人最终当选人数的1/2。

三、推荐方式及要求

(一)推荐方式

候选人通过个人自荐、基层单位推荐、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提名三种方式产生,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自主选择任一方式参与。

(二)材料提交要求

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教学科研成果、学术兼职等内容,并于2026年4月3日16:3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立德科技楼A座203-2),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swyydzb@gdut.edu.cn,邮件主题标注“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姓名”。

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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