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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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生物医药学院新增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及调整原有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院)、中心(室):

为了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效率,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大规字〔2022〕14号)及学校《关于启用大仪共享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综合大型仪器的开机运行机时、维护费用、水电费、折旧等成本因素,经学院申报、学校审批及公示,制定了学院新增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并调整了部分原有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新收费标准将于2025年1月7日起开始执行。

校内用户系统使用指南见《广东工业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系统校内用户访问及操作指南》(附件2)。校内教师可以先测试后缴费,信用额度为3000元,当测试费用达到信用额度后,需进行充值,未及时充值会导致学生无法预约使用仪器,缴费流程见附件3。

实验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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