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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物医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展示生物医药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生物医药学院202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生物医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项目包括十佳毕业生和东璧之星两项。

(一)十佳毕业生

“十佳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十佳毕业生”10人和研究生“十佳毕业生”10人,获评院“十佳毕业生”的学生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按序推荐参评学校优秀毕业生,参评“十佳毕业生”的学生亦具备东璧之星参评资格。

(二)东璧之星

东璧之星包括党员之星、学业之星、科创之星、自强之星、实践之星与文体之星,每名学生只能参评一项东璧之星,每项东璧之星不设具体名额,在基本标准基础上优中选优。

三、评选条件

请参看《生物医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4月12日—4月19日)

申报者依据评选条件,按要求填写《生物医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另附1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1份、电子生活照1张(优先选择能突出被推荐者良好精神面貌或参加有代表性的竞赛、活动等的个人独照,照片应清晰,建议像素应不小于1024*768,勿提交证件照、自拍照),先进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有代表性的大学学习生活实践经历,以及引发的思考和感悟等,要求内容充实、情感真实、文字规范、图文结合、尽可能全面、深入地凝练出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与精神品质。

材料收集方式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及初评(4月22日—4月24日)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本科毕业生评优小组原则上应包含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毕业研究生评选小组成员原则上包含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导师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评优小组对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事迹材料属实且符合条件,对参评“东璧之星”候选人进行评选,对参评“十佳毕业生”候选人进行初评并公示。

(三)终选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开展“十佳毕业生”终选答辩活动,评选出生物医药学院2024届“十佳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按序推荐参评学校优秀毕业生。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物医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是帮助学生发现身边榜样,体会同龄人价值追求,让低年级同学向高年级的优秀学生学习,更加明确自己大学规划和价值追求。各年级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爱校荣校、见贤思齐、追求卓越,实现健康成长成才。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毕业班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个人推荐上来,对经核实确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个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其他说明

学院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有以下原因者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其它与本评审要求相违背的原因。

七、未尽事宜,由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物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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