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中心(室):
为适应学校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大学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新工科人才,根据学院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院部分系、中心负责人聘任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把人品好、作风正、能力强、敢担当、能干事、群众公认度高的人员选拔聘用到学院基层领导岗位中,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岗位设置
制药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生物医学工程系副主任1名(主持工作)、副主任1名;
实验中心主任1名(兼)。
三、岗位职责
各系主任:全面主持所在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及其他行政工作;
各系副主任:协助系主任做好所在系的管理工作;
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学院实验中心工作,协助分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副院长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
四、任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师德师风高尚,责任心强,乐于为学院服务,善于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各系主任、副主任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含青百A及以上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要求在所在学科领域科研与教学有较高造诣,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运行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
实验中心主任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含青百A人员),要求在生物医药领域科研与教学有较高造诣、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
(三)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结协助精神;
(四)有较强的开拓进取意识和求真务实精神,有一定的工作创新能力;
(五)退休前至少能任满聘期(四年);
(六)身体健康。
五、聘任程序
(一)预备人选推荐及自荐
各系、中心酝酿预备人选,以基层单位的名义向学院提名建议人选;符合聘任资格的教职工也可进行个人自荐。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需分别填写《生物医药学院基层领导岗位推荐表》(见附件1)或《生物医药学院基层领导岗位个人自荐表》(见附件2),打印签名后,于2024年1月3日前交到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及考察
2024年1月8日前,学院对所有推荐、自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民主测评。
(三)确定人选
2024年1月11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聘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下文正式聘用。
生物医药学院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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