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3年生物医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综合考核形式及安排

本次考核采取线下形式,请考生在5月8日24:00前回复通知邮件确认是否参加。报到时请携带报考登记表中要求在综合考核环节复审的材料原件。具体安排如下:


报到

专业课闭卷笔试

面试

时间

5月11日上午8:30

5月11日上午9:30-10:30

5月11日下午13:30开始

地点

科技南楼203-2

科技南楼一楼报告厅

科技南楼201

二、综合考核内容

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综合考核成绩按专业知识成绩占30%,外语能力成绩占20%,综合素质成绩占50%计算。

(一)专业课闭卷笔试(满分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同时进行。

(三)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内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为20-30分钟,其中8分钟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三、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招生计划可能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方可录取。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5.提供虚假信息。

四、综合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留意我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093

联系邮箱:swyyyjs@gdut.edu.cn

生物医药学院

2023年5月5日

上一条:我院推荐参评2022-2023年度广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公示 下一条:2023年生物医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