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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物医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展示生物医药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生物医药学院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生物医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项目包括十佳毕业生和东璧之星两项。

(一)十佳毕业生

“十佳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十佳毕业生”10人和研究生“十佳毕业生”10人,获评院“十佳毕业生”的学生将按最终评选排名推荐为学校优秀毕业生,参评“十佳毕业生”的学生亦具备东璧之星参评资格。

(二)东璧之星

东璧之星包括党员之星、学业之星、科创之星、自强之星、实践之星与文体之星,每名学生只能参评一项东璧之星,每项东璧之星不设具体名额,在基本标准基础上优中选优。

三、评选条件

请参看《生物医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414日—419日)

申报者依据评选条件,按要求填写《生物医药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另附1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1份、电子生活照1张(优先选择能突出被推荐者良好精神面貌或参加有代表性的竞赛、活动等的个人独照,照片应清晰,建议像素应不小于1024*768,勿提交证件照、自拍照),先进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有代表性的大学学习生活实践经历,以及引发的思考和感悟等,要求内容充实、情感真实、文字规范、图文结合、尽可能全面、深入地凝练出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与精神品质。

材料收集方式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及初评(420日—424日)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本科毕业生评优小组原则上应包含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毕业研究生评选小组成员原则上包含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导师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评优小组对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事迹材料属实且符合条件,对参评“东璧之星”候选人进行评选,对参评“十佳毕业生”候选人进行初评并公示(排名前15的候选学生入围终选答辩)。

(三)终选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开展“十佳毕业生”终选答辩活动,评选出生物医药学院2023届“十佳毕业生”本科生10人和研究生10人并按最终评选排名推荐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物医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是帮助学生发现身边榜样,体会同龄人价值追求,让低年级同学向高年级的优秀学生学习,更加明确自己大学规划和价值追求。各年级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爱校荣校、见贤思齐、追求卓越,实现健康成长成才。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毕业班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个人推荐上来,对经核实确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个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其他说明

学院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有以下原因者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其它与本评审要求相违背的原因。

七、未尽事宜,由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物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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