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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0817Z2制药工程、085409生物医学工程、086002制药工程专业复试工作方案

一、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打开,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0325

时间

地点

安排

08:30-09:30

科技南楼2楼平台

报到及资格审查

09:50-11:20

科技南楼1楼学术报告厅

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13:30-18:30

科技南楼201,203-4,205-3

外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纸质版原件),并于复试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原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个人简历

2)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3)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4)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5)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6)专家推荐信

以上(1)项必须提供,(2-(6)项可选择提供。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

包括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三个部分,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知识考核占比40%

考核方式为笔试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专业学位专业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知识应用能力、职业发展潜力等。

专业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0817Z2制药工程

基础生物化学

生物化学》,黄志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基础有机化学

《基础有机化学》邢其毅,北京大学出版社,第4版,2017该书的其他版本也可以参考

086002制药工程

分子生物学

《分子生物学教程(第三版)》,赵亚华科学出版社2011


2、外语考核占比20%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外语阅读能力、翻译及专业英语知识等。

3、综合素质考核占比40%

包括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同等学力(或其他)加试安排

加试两门初试未考过的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得分+ 英语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通讯信息见第八点)。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南楼203-2室(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1003449许老师)

电子邮箱:swyyyjs@gdut.edu.cn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参加复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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