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院长助理、各系(中心)负责人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院、中心室):

我院各系、中心负责人聘期将满。为适应学校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大学需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高素质新工科人才服务,根据学院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我院院长助理、各中心)负责人新聘期聘任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把人品好、作风正、能力强、敢担当、能干事、群众公认度高的人员选拔用到学院基层领导岗位中,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岗位设置

院长助理2名(可兼任系、中心负责人);

制药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生物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生物医学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实验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岗位职责

院长助理:协助学院领导班子开展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实验室管理等行政业务工作;

各系主任:全面主持所在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及其他行政工作;

各系副主任:协助系主任做好所在系的管理工作;

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学院实验中心工作,协助分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副院长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

实验中心副主任: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开展管理工作。

四、任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师德师风高尚,责任心强,乐于为学院服务,善于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结协助精神;

(三)有较强的开拓进取意识和求真务实精神,有一定的工作创新能力;

(四)退休前至少能任满聘期(四年);

(五)身体健康。

其中:

院长助理应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含青百A及以上人员),熟悉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实验室管理等行政业务工作;

各系主任、副主任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含青百A及以上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要求在所在学科领域科研与教学有较高造诣,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运行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

实验中心主任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含青百A人员),要求在生物医药领域科研与教学有较高造诣、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

实验中心副主任原则上从教辅岗教职工中聘任,要求具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不设职称要求。

五、聘任程序

(一)预备人选推荐及自荐

各系、中心酝酿预备人选,以基层单位的名义向学院提名建议人选;符合聘任资格的教职工也可进行个人自荐。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需分别填写《生物医药学院基层领导岗位推荐表》(见附件1)或《生物医药学院基层领导岗位个人自荐表》(见附件2),打印签名后,于2023313日前交到党政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2023324日前,学院对所有推荐、自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民主测评

(三)确定人选

2023328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决定聘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下文正式聘用。


生物医药学院

202338

上一条:全院教职工大会通知 下一条:关于生物医药学院2023年2月临时困难资助申请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