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生物医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发布日期:2021-05-2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生物医药学院学风建设,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决定开展2021届生物医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生物医药学院2021届全日制应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参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有不良行为表现;

(4)学习态度端正,能按时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5)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同感,是同学们的学习榜样。

2、申请条件(在以下某个或多个方面特别突出)

(1)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学校一等奖学金;或者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者在科研创新、专业知识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果的。

(2)志愿服务。政治上积极上进,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与集体,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各种校内外志愿服务或者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到村任职”、“应征入伍”等面向基层和国防就业项目计划,事迹突出。

(3)社会实践。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创新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优异,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者事迹突出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4)自立自强。坚持理想,乐于进取,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追求,自立自强完成学业,有突出的感人事迹;积极参加就业,有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和个人创业成就。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即日起至5月25日,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申报表,发送至邮箱1064163397@qq.com。

(2)学院评选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导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

5月25日,评选小组学生代表对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5月26日或27日评优小组进行初评,初评通过人数各不超过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的10%。通过初评的同学进入答辩环节,通知做好答辩准备。

拟定5月31日召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大会,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学生材料、展示及答辩表现,选出学院十佳优秀毕业生,名额为本科7人、研究生3人(按照人数占总毕业生人数比例计算)。

(三)公示

5月31日-6月2日,学院对候选人进行3天公示,确定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学院表彰

在6月5日毕业晚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生物医药学院

2021年5月20日

上一条:广东工业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我院学生代表公示 下一条:生物医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拟推荐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