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工程、材料与化工(生物医药方向)专业复试方案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见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复试方式:远程网络复试。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请见附件1:远程网络面试操作指南
三、模拟演练时间:3月29日下午14:00开始(初定)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3月29日22:00前发送全部所需材料至指定邮箱,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提交材料清单及顺序: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
2、政治思想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4、审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所有补充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拼接至一个PDF文件,可选择性提供):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审查流程:
(1)考生需将资格审查材料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按提交材料顺序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swyyyjs@gdut.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资格审查材料)
(2)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s://xl.psyedu.cn/gdut完成网上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操作指引请见附件6:心理测评指引
(三)复试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3月30日上午9:30开始(初定)
1、专业知识考核(30分)
考核方式为远程面试作答,面试官随机从学院题库中抽选题目(3个问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2、外语考核(20分)
考核方式以远程口试为主。包括外语阅读能力、翻译及专业英语知识。
3、综合素质考核(50分)
考核方式为远程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也包含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同等学力(或其他)加试安排
参照“专业知识考核”方式进行。
五、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得分+英语考核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1-0.5)+复试成绩×0.5
(三)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四)录取原则
将根据录取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通讯信息见第七点),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南楼203-2室(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1003449(许老师)
电子邮箱:swyyyjs@gdut.edu.cn
八、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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