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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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保证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第四章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运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生物医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

现就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前期导师分配与选题(已完成)

二、过程监督

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监督。

前期检查:主要包括指导教师拟题、学生选题、任务书落实情况以及开题报告等。

中期检查:主要包括指导记录(每周至少指导1次,需提供佐证材料,学校教书育人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工作进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解决的措施。

后期检查:主要包括相似性检测、答辩的组织、答辩程序规范性、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指导教师及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教学过程的工作总结等。

三、相似性检测

第一次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时间:2021年4月12日-24日;第二次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时间:2021年4月26日-5月7日。

相似性检测的查重率高于20%者,不得申请答辩。学校为学生提供2次检测机会,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需重修该门课程。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原则上小于10%。

四、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评审

在答辩前将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随机抽取部分送校外评审,具体工作安排教务处另行通知。

附:生物医药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各重要环节工作具体安排,请各位指导教师留意教务处、学院教务办后续通知。

请全体老师全力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办许老师,电话:31003449。

生物医药学院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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