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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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加强元旦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单 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部、中心、研究院):
元旦、寒假假期将至,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假期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风险源防范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要组织各实验用房负责人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表(2018)》(附件1),对本单位每间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有效的整改。
2.  对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等各类风险源进行普查,建立实验室危险源清单,针对危险源编写应急管控方案,确保有效性和可行性。
3.  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责任区域工作职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泄漏、防破坏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广工大设字〔2017〕7号)采取有效的自救及应急措施,同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
二、做好化学品管理
   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22号),各单位做好假期化学品管理工作安排,做好相关申请、购买、存贮、使用、管理、处置工作。
1.  危险化学品盘点登记。安排人员对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进行年末盘点,并在“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品管理平台”上完善台账管理。
2.  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配套专用贮存柜;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须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加强监控,防止失窃、泄露、火灾等事故发生。
3.  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细则》(广工大设字〔2013〕9号),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置实验室废弃物,使用专用容器统一收集,标识清晰、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倾倒,不随意在公共场所堆放。
三、加强特种设备管理
1.气体钢瓶必须有清晰的标签,做好固定,分类分处安全存放;可燃性气体钢瓶和助燃性气体钢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气体钢瓶不使用时应关闭总阀,存放场所保持通风,避免高温、曝晒。
2.高温、高压、起重仪器设备需有两人以上在场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超重操作;假期做好仪器设备检查、维护工作。
四、加强用电管理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广工大保字〔2017〕7号),规范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不乱拉电线,插座不串联;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插头、插座老化应及时更换;不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马弗炉、烘箱等热源电器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可燃物;长时间通电必须专人值守,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电源。
五、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
   各单位应明确和落实实验室管理的主体责任,按有关规定做好假期期间各项管理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存放食物、煮饭、打火锅,严禁在实验室留宿过夜,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假期仍需工作的实验室,应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汇总盖章后,于2019年1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501),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sbglk@gdut.edu.cn。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表(2018)》
2、《广东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联系人:
   严老师 39322381-603
   熊老师 39322381-60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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