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工会章程》规定会员应当履行按月缴纳会费的义务。根据学校《关于收缴工会会员会费的通知》要求,凡部门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现将缴纳2019年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的缴纳标准: 1.以当年的一月份工资标准计算。 2.在职在编会员:每月会费缴纳标准为:(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0.5%;会费计算保留到个位数,小数点后的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下同)。 3.当年新进教职工会员:每人会费缴纳标准为:起薪当月(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本校工作实际月数; 4. 当年办理退休的会员:会费缴纳按照在职时的标准缴纳至退休当月。 5. 编外合同工(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雇员会员:会费缴纳标准为:试用期5元/月,转正后8元/月; 6. 博士后会员:会费缴纳按讲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即缴纳18元/月; 7. 年薪制会员:会费缴纳按学校教授级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即缴纳48元/月。
请各位会员按照上述标准在3月18日前将会费交到学院办公室,如不按时缴交工会会费者,视同其自愿放弃工会会员当年的所有待遇。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9325249
生物医药学院部门工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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