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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一般项目专题评审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7-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院):

  根据科技与人文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各学院推荐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专题不超过4项。现我院综合考虑各团队的征求意见,对一般项目专题组织评审工作拟安排如下:

  一、评审专家组成办法

1. 专家要求:评审专家要求为相关领域高级职称专家。

2. 专家组成办法:由院内正高及副高职称教师形成专家库。各团队分别选派1位代表老师组成抽签工作组,在学院纪检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抽签工作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正高和2名副高,产生5人组成专家评审组。被抽中而因故不能出席会评的专家空缺,由抽签工作组继续抽取专家递补。

3. 回避原则:该专项项目申报人及参与人不得作为评审专家;院领导不能自动成为评审专家,具有高级职称的院领导可以作为专家库成员,被随机抽到时可作为评审专家。

4. 专家承诺:评审专家要签署承诺函,承诺评审意见公平公正,并对所评审的项目内容保密。

  二、评审方式

1、广州市资金项目(第一批)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将分配到制药工程系、生物工程系、生物医药研究院谭文团队和生物医药研究院省创新团队。已经获得今年省基金项目推荐资格的个人,不能获得市项目的推荐。

2、评议方式为现场会评,评审专家对申报书质量依据“广州市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百分制独立评分,分数计到小数点后1位。评分结果由专家组按照评分总成绩分别进行四个团队内由高到低排名;出现同分情况,评审组对同分项目再次打分产生高低。评分总成绩分别列各团队排名靠前的项目,根据所分配指标数确定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三、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初定726日进行,地点为科技南楼407

  四、公示办法

评分结果将在生物医药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应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生物医药学院

                                             201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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